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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寒暑假期間同仁(含兼行政職者)研習之相關規定~~必看

有關寒暑假期間同仁(含兼行政職者)研習之相關規定
1、 凡業務性質或必須出席之會議及研習(含各領域教學能力研習…..EX綜合、體育、閩南語…或校長指定),皆可支領差旅費。
2、 如欲參加非業務性質或外縣市、私人機構所辦理之研習,需事先將報名資料(全國教師研習系統)送給校長報備核准,方得於差假系統填寫公假(不支差旅費),但以1~2次為原則。如超過2次,仍有研習需求(包含發展學校特色.教師增能),請專案簽呈給校長核准,未經校長核准者,不可以公假名義出席(非行政職同仁不在此限)。
3、 上點所述之非必要性質研習,參加完畢之後,請將相關研習報名(全國教師研習系統)、簽到記錄及手冊資料封面影印,送交人事主任登錄。

公差假於差假管理系統填寫之相關規定
1、 凡一般研習、研討會….,一律填寫『公假』『支差旅費』(繕雜費系統會自動折半),如為半天時間,請將時間設定為半天(繕雜費系統會自動折成1/4)。
2、 凡帶隊比賽、送件或校長指定之公差,一律填寫『公差』『支差旅費』(繕雜費系統會不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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