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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招生簡章

詳如附件



招生人數及報名資格
一、 招生人數: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每班人數不得超過30人。
二、 報名資格:102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或符合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入學國中就讀資格者,且考生應檢附經指導教師、家長或專家學者觀察推薦簽署之觀察推薦表。



領取報名表
自即日起於南投國中警衛室領取報名表,或由南投國中網站http://www.twsport.org.tw/ntjh/news.asp下載。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 報名時間:自103年4月21日(星期一)起至103年4月25日(星期五)止,
每天上午08:30~16:00。
二、 報名地點:南投縣立南投國民中學教務處
校址:54061南投市祖祠路361號
詢問電話:049-2222549轉12或15





報名手續
一、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 填寫報名表(附件一)、准考證,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2張。
(二) 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郵資新台幣32元並請正楷書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三) 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600元;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持有縣市鑑輔會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 (須繳驗證明文件:繳交影印本,正本驗畢發還) 。
(四) 各考生應依第參項報名資格規定檢附觀察推薦表(附件二)。
(五) 考生若曾於101或102學年度獲由教育主管機關主辦且與所報考美術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前三等個人獎項者,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考生若經此項審核通過直接進入安置階段者,仍需繳納報名費。
二、 身心障礙考生考場服務辦法:
(一) 服務對象為領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視障、聽障、肢障、情緒行為障礙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影響閱讀、書寫能力並領有本縣鑑輔會核發之有效證明之考生。
(二) 其他患有聽障、下肢、情緒等障礙或重大疾病者,請於報名時告知承辦學校,承辦學校彙整轉交鑑輔會,無需填寫考場服務申請表(附件三)。
(三) 申請考場服務需繳交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
(四) 提供考場服務以不影響考試公平性為原則,且經過鑑輔會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審定之。
三、 報名完成後請領取准考證。





考試方式
一、 考試科目及配分:各科滿分均以100分採計。
(一) 美術知能測驗(20%)。
(二) 鉛筆素描(30%)。
(三) 水彩(30%)。
(四) 書法(20%)。
二、 時間及地點:103年5月3日(星期六)上午8時起於南投國中舉行。
三、 注意事項:除畫板、畫圖紙(8開)及書法用紙(4開)由學校提供外,請考生自備藍.黑色原子筆、2B鉛筆、素描鉛筆、橡皮擦、水彩用具、大小楷毛筆、墨、硯台、墊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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