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7年(第九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依據財團法人弘揚社會道德文教基金會107年8月17日德(創)字第10708010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該會(23155新北市新店區達觀路32號)辦理評選作業,逾期將不受理。
三、本案連絡人:詹呈祥先生(02-22136743)
四、檢附本案申請相關表件。
二、本案獎學金申請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該會(23155新北市新店區達觀路32號)辦理評選作業,逾期將不受理。
三、本案連絡人:詹呈祥先生(02-22136743)
四、檢附本案申請相關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