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縣立中等學校及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 (9/14前)
南投縣縣立中等學校及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獎助辦法
班上若有符合條件的特教生,請導師於9/14前,向特教股提出申請。
申請表,如附件
申請獎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一)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鑑定公文影本。
申請助學金額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一)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六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鑑定公文影本。
(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在三年內未領取本獎助金,本(105)學年度內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補助金費及未享有公費者,始得申請本獎助金,各校應確實審查申請學生資料。
班上若有符合條件的特教生,請導師於9/14前,向特教股提出申請。
申請表,如附件
申請獎學金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一)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鑑定公文影本。
申請助學金額須檢附以下證明文件:
(一)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六十分以上,且品行優良取得相關證明。
(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鑑定公文影本。
(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在三年內未領取本獎助金,本(105)學年度內未領取任何獎助學金、教育補助金費及未享有公費者,始得申請本獎助金,各校應確實審查申請學生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