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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節水行動教育人員獎勵及懲處原則」

教育部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節水行動教育人員獎勵及懲處原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一日生效,請全校同仁教導學生節約用水,以免資源耗竭及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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